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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11

利比亞恢復人權理事會成員資格

星島日報星島日報 – 1小時10分前

第66屆聯合國大會18日以123票贊成、4票反對、6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決議,決定恢復利比亞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資格。玻利維亞、厄瓜多爾、尼加拉瓜和委內瑞拉四個國家對決議投了反對票。

決議歡迎利比亞承諾履行其根據國際人權法所承擔的各項義務,促進和保護人權、民主和法治,並與相關的國際人權機制以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和人權理事會的國際調查委員會合作。

利比亞於2010年5月13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47個成員國之一。由於卡達菲當局嚴重侵犯人權的做法,總部設在日內瓦的人權理事會於今年2月25日召開緊急會議並通過決議,建議聯大考慮暫時取消利比亞在理事會中的資格。聯大於3月1日通過決議,終止了利比亞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資格。

隨著卡達菲政權的倒台,9月16日,聯大投票同意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成為利比亞在聯合國的合法代表。人權理事會於9月29日再次就利比亞問題召開會議,會上通過了由摩洛哥等國提出的一項決議草案,籲請聯大恢複利比亞在人權理事會的成員資格。
http://hk.news.yahoo.com/利比亞恢復人權理事會成員資格-015800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