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批准藥物缺乏有效證明
例如在過去十年內核准上市的新處方藥物,大約只有半數的產品檢附完整的數據資料,但是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 (FDA) 卻讓資料不完整的產品也全數過關。
這些有問題的資料即是所謂的比較效益數據 (Comparative Effectiveness Data),對於決定是否應該核准藥物上市是很重要的依據。根據醫學研究院的敘述,比較效益數據是指將替代療法對於預防、診斷、治療及觀察臨床症狀或是改 善護理療程的利弊與該藥物進行比較之後所獲得的綜合數據。換句話說就是分析新的藥物在治療過程當中是否更有效、更安全,或是潛藏更多危險。
藥物的比較效益數據對於醫師作決定特別重要,因為藥物在經過核准上市之後,醫師即必須決定是否要以新的藥物進行治療。然而大藥廠將藥物上市視為優先,醫生便循著藥廠和 FDA 所言開藥,新的藥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會有實際的使用報告,副作用才為人所知。
新的藥物首度上市的時候也經常缺乏各種療法的直接比較實驗數據。比較效益在衛生保健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日趨重要,但是藥物上市時我們卻在這方面所知甚少。而且實際上這並不是沒錢的問題,美國國會在 2009 年的時候即編列了 11 億美元的預算進行比較效益的研究。
研究中,研究人員調查了最近經過 FDA 核准上市的藥物附含比較效益數據的比例,他們還透過 FDA 在 2000 年至 2010 年期間核准的藥物商品線上資料庫 (NMEs) 檢驗這些信息經過時間還有多少可用性。
結果他們發現 197 項藥品中,通過核准上市的在當時大約只有一半附有比較效益數據。同時另一項研究也指出:某些大藥廠的藥物在安全性及效益方面缺乏相關的證明數據。
由哈佛大學及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共同合作的研究即發現,用以治療躁鬱症的強效藥物 Aripiprazole 的使用證明僅來自一項實驗,而且還指出這項實驗有個主要限制;甚至這項設計糟糕的實驗還是由製造 Aripiprazole 的藥廠贊助的。即便如此,FDA 也沒有停止核准危險的藥物上市,這樣的檢驗及核准制度,令人憂心。
參考資料:
http://www.naturalnews.com/032279_Big_Pharma_frau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