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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11

美國恐怖分子觀察名單 42萬人上榜

 
據政府最新公布的檔案顯示,即使已被洗刷恐怖主義相關罪名或撤銷控罪者,聯邦調查局都有權把他們列入恐怖分子觀察名單。

紐約時報28日報導,聯調局依據「資訊自由法案」(FIA)公開的這些檔案,顯示警方在面對名列恐怖分子觀察名單的民眾,應如何處置,並首度公開,當國安官員在把恐怖分子列入觀察名單時必須遵守的法規,以及經過何種審查才可能除名。

恐怖分子觀察名單的建立,可防止恐嫌登機、阻止非公民入境,並拖延被列名者在機場、邊界和車站的時間,以及徹底的檢查。

目前該資料庫共納入42萬筆資料,其中美國公民約8000人;而被列為禁止登機者共有1萬6000人,包括500名美國人。

負責審查納入或移除恐怖分子觀察名單的聯調局恐怖分子過濾中心主任希利(Timothy Healy)表示,公開的文件顯示,當局兼顧公民自由,在審查列名時採取謹慎和多道程序,並確實移除不需要再列名者。

希利表示:「外界對恐怖分子觀察名單有許多批評,但這些文件已充分說明,聯調局在列名時遵循非常周延的程序。」

不過,長達91頁的文件中一些程序仍引發公民權益人士不滿,例如聯調局在2010年12月發給各地辦公室的指導備忘錄甚至指出,如果探員「合理懷疑」某人可能與恐嫌有關,就算已被法院裁定無罪,通常也不足以由名單除名。

最初要求公開這項文件的權益團體「電子隱私資訊中心」顧問麥考爾(Ginger McCall)表示:「美國的法律是採取無罪認定主義,但在恐怖分子觀察名單上,即使法院已裁定無罪,仍可能被聯調局認定有罪。」

http://udn.com/NEWS/WORLD/WOR6/6620582.shtml